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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组织部:关于做好2006级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9-29浏览次数:445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规范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1、各有关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指派专人及时做好新生党员的信息统计和党员材料的初步审查工作。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必须是经过密封且加盖原单位党组织公章。新生党员持有组织关系介绍信,但档案中没有相关材料的,要通知其尽快与原单位联系将材料补齐。

2、各有关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新生党员进行认真细致的资格审查。审查中要着重看其入党时的年龄是否符合党章要求,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有关栏目填写是否规范,相关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异地发展现象等。审查结束后认真填写《新生党员资格审查简表》。

3、对于入党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的新生党员,要向本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支部大会何时召开、介绍人是谁、上级党组织派人谈话情况”等,调查时要有记录,被调查对象要对谈话记录签名确认。对自己无法说出入党介绍人或支部大会召开时间、突击发展、入党材料不真实、不齐全、入党手续不完备等情况,要在《新生党员资格审查简表》中如实注明,由党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组织关系接转

4、资格审查结束后,各有关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撰写简单明了的资格审查工作报告,连同组织关系介绍信、《新生党员资格审查简表》等材料,派专人一并报送党委组织部(校行政楼410室,电话:3325870),集中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5、对未及时接转组织关系的新生党员,要督促其尽快接转。组织关系转入后,各有关分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要尽快将他们编入一个党支部,并积极开展继续培养和再教育工作。

三、工作抽查

6、学校党委组织部将对新生党员资格进行抽查,并将具体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单位评先创优的依据之一。

四、时间要求

7、以上工作要求在1020完成。

五、党内教育和理论摸底考试

8、为全面考察新生党员对党的基本知识掌握程度,做好对新生党员的党内教育工作,党委组织部决定对新生党员进行一次党内教育和理论摸底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1028日上午900-1100

900开始党内教育,之后开始理论考试。

地点:党校教室(新阶梯102教室)

考试内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有关内容

考试题型:填空、判断正误、简答

考试方式:闭卷

请各有关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务必通知新生党员认真备考,按时参加教育和考试。

附:《新生党员资格审查简表》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Upfiles/200692930886.doc

 

 中共委员会组织部

2006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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