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师大保〔2020〕2号
关于印发《风险辨识管控与
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
通 知
校内各单位:
现将《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12月2日
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校(含新联学院新乡校区)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以下简称“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度和力度,充分发挥双重预防体系在防范和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作用,根据《河南省教育系统学校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细则》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源头管控、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按照学校统筹安排部署、相关职能部门科学指导、校内各单位具体落实的工作要求,坚持关口前移、风险预控、分级管控,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学校安全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推动学校安全工作源头管控,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全面提升学校本质安全、人员行为安全、校园公共安全防控水平,努力用高水平平安建设成果护航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思路。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应围绕国务院安委办《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系统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重点抓好重点单位重要部位试点示范工作,着力构建“预防为主、依法管控,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不断推动安全工作规范化、体系化、法治化建设,基本建成自上而下、全员参与、运行通畅、规范有效的双重预防体系,努力实现学校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常态化、清单化、信息化、系统化,切实构建起校园安全管理工作“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道防火墙,努力铸就全域全时全程全员的360度校园安全防护体系,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作目标。按照学校统筹、部门落实、示范带动、循序推进的原则,坚持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建立健全学校、校内各单位、二级单位科(室)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规范,实现学校各单位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形成相关职能部门有效监管、校内各单位落实责任、师生有序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提升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整体预防控制能力,夯实遏制校园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基础。通过努力,着力建立起覆盖全校的双重预防体系和可考核、可智控、可追溯的新型安全工作监管机制,实现学校本质安全水平、师生行为安全能力和职能部门监管效能的明显提升,学校总体安全态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建设标准与内容
(一)建设标准
1.双重防控体系(一套体系)。构建包括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支撑专家团队、管控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物料标识体系、智能信息化服务系统、校园安全大数据应用系统等为主要内容的学校安全管理综合体系。
2.双重预防管控机制(两个机制)。实现包括风险分级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管控机制,将安全风险管控在隐患排查治理之前,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有效遏制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安全健康,保证教学活动有序进行。通过移动化、信息化工具手段,实现对隐患的实时发现、实时跟踪直到彻底整治,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消除、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3.智能防控应用(三防融合)。双重预防体系防控机制的实施,坚持与学校现有安全管理工作中人防、物防、技防设备设施深度融合,打造一个能看、能用,实用、好用的双重防控系统。
4.提升防控能力(四项能力)。双重智能防控应用体系的实施,最终目标是提升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四项能力,即:事前常态化预防能力、事故实时预警干预能力、事中及时高效处置能力、事后科学评估能力。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需要,拟规划建设以下6个方面的内容:
1.双重智能防控场所建设。针对学校安全工作重点场所进行智能化升级打造, 实时呈现学校动态预警信息。如:学校总值班室、校园应急指挥中心、值岗保安队员值班室等,通过系统化智能提升建设,将安全数据信息实时汇聚到总值班室或指挥中心,做到实时态势掌控、实时处置干预,有效管控风险。利用信息监控中心现有监控显示系统,通过软件智能升级,将其打造成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立体化智能防控指挥中心。
2.值岗保安队员值班室智能化改造升级。值岗保安队员值班室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第一线,处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最前沿。传统的保安队员值班室信息化程度低,无法感知学校安全总体态势,极大影响安全管理工作效能。双重预防体系通过安装前置智能终端设备,有效实现值岗保安队员值班室的智能化升级。
3.双重预防基础系统融合提升建设。打造提升学校双重预防体系防控应用系统所需要的基础性系统工程。如,通过完善安全管理基础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人脸识别系统、车辆道闸系统、智慧消防系统、周界入侵报警系统、校园一键报警系统、车辆卡口测速系统建设,融合提升学校安全管理物联网建设水平层次。
4.双重预防管理平台系统建设。双重预防体系管理平台建设主要包括安全教育应用系统、安全管理应用系统、双重防控应用系统、应急管理应用系统、云视频监控应用系统、应急广播应用系统、车辆管控应用系统等。实现师生安全教育培训线上进行,安全管理通知文件和规章制度实时发布,安全管理任务数据台账实时上报与及时归档,安全风险点管理信息和巡查结果实时上报与跟踪管理,重点区域视频监控智能巡查和实时查看,重点区域重要部位(场所)广播喊话和应急联动,机动车进出校园及规范停放管理、违规记录处理处置、超时停放提醒等。
5.安全管理立体智能指挥中心。通过对校园安全数据进行分类统计分析,重点从人身安全、环境安全、主动防御、专项治理、运行管理、安全机制等六个方面进行。统计分析结论以图表形式向有关人员呈现,实时动态掌握学校双重预防体系规定的风险点数据及隐患排查治理数据等校园安全管理数据,并进行实时动态统计分析,集中呈现人员考勤、访客、隐患等情况,实时预警信息,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决策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6.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应用系统建设。学校是校园安全风险预防和管理的终端用户,是具体安全管理工作执行和具体业务应用的主体,也是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大数据决策的数据生产者。校园安全风险防控应用系统主要包含访客出入智能管理、机动车辆智能管理、校园周界智能防范、智能应急广播、智能视频分析、应急视频直播、智能消防预警系统等7个方面的内容。
三、实施步骤和重点任务
学校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按照先示范后推广、学校有关部门与校内各单位双向对接的工作思路,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健全机构,部署动员(2020年11月)。研究制定并向全校印发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召开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动员,使校内各单位责任人、各岗位工作人员明确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目的意义、建设内容和闭环运行过程、各阶段主要工作任务及预期建设成果等。
成立学校和校内各单位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学校和校内各单位、各级别、各岗位具体工作负责人和责任人。学校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稳定工作的副书记、副校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校内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保卫部、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校内各单位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安全稳定工作的副职任常务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新联学院(新乡校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情况参照以上标准。
第二阶段:试点先行,示范带动(2020年11月-12月)。以遴选确定的第一批校级试点单位(楼宇)为依托,创建学校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标杆单位,为第二、第三阶段工作开展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提供样板。
1.确定校级试点建设单位。选择具有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基础、安全管理工作性质类别明显的单位(楼宇)作为试点,经学校研究,确定化学化工学院(化学北楼)、学苑餐厅、勤政楼、西寓10号楼等4栋楼宇和新联学院(新乡校区)向真楼、味轩餐厅、图书信息楼、贤斋等4栋楼宇为学校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试点单位(楼宇),各校级试点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专项负责此项工作推进实施和考核验收等工作。
2.推进示范单位(楼宇)建设。集思广益、齐心合力,科学谋划、高效推进,力争将学校首批试点单位(楼宇)建设成为学校双重预防体系示范单位(楼宇),为下一阶段工作开展提供可资借鉴的样板工程,持续提高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标准和质量。师大本部由党委保卫部、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试点示范单位(楼宇)建设工作,开展试点示范单位业务培训,使学校各级安全主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明确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方法、步骤、标准规范、目标任务,知道为什么、建什么、怎么建、如何用;指导校内各单位切实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成立覆盖各层级、各岗位的双重预防体系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奖惩制度,制定风险辨识管控清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清单,绘制风险分级四色图,设置重大风险告知栏,制作岗位风险管控应知应会卡、应急处置卡,实现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闭环管理;指导试点示范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人员职级、岗位等,分层次开展精准业务知识培训,切实做到全员参与、全方位管控。
新联学院(新乡校区)示范单位(楼宇)建设工作由新联学院(新乡校区)保卫部牵头负责。
3.组织试点示范单位评估评审。学校各试点示范单位要按照《河南省教育系统开展安全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河南省教育系统学校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细则》和学校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对照标准,自我总结,查找不足。学校将于2020年12月份,组织各试点示范单位接受省教育厅组织的评估评审,力争把各试点示范单位(楼宇)创建成为全省高校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标杆单位。
第三阶段:标杆引领,扩大示范(2021年1月-7月)。在第一批示范标杆单位的基础上,根据示范标杆成效,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巩固提升,全面推广,不断推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范围涵盖全校各单位(楼宇)。力争2021年7月底以前,基本建成覆盖全校、功能完善的学校双重预防体系。
第四阶段:巩固提升,全面推广(2021年8月以后)。在高效推进试点先行、示范带动,标杆引领、扩大示范第二、三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已建成标杆单位(楼宇)示范带动作用,用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高质量样板工程,进一步巩固提升学校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成果,全面推广建设工作中积累的有益经验,确保双重预防体系稳定运行,并保证在此基础上不断巩固成果,持续提升水平,有效发挥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建设双重预防体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新形势下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改革创新,提升校园本质安全的具体实践,是实现安全管理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维护学校秩序平安有序和谐稳定的治本之策。全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把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设立专项经费,明确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实施,扎实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二)严格标准,强化质量保障。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是一项打基础、管长远的基础性工程,在建设中要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切实达到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五有”标准:有完善的工作推进机制,健全的主要领导负责、专业机构支撑、全员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有全面覆盖的风险辨识分级管控体系,达到横向全方位风险辨识分析、纵向自下而上风险分级管控建设目的,实现全员全过程全岗位参与,全流程全系统全方位覆盖工作目标;有责任明确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化管理,排查、治理、验收、销号逐环节落实责任,实现闭环管理;有线下线上智能化信息平台,通过计算机PC端和手机APP实现风险隐患动态管控、隐患治理信息平台化、数据共享化;有严格的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奖惩分明、定期兑现、导向约束。
(三)全员参与,实现分级管控。安全管理工作点多面广,不单单是学校安全保卫部门的事,只有做到全员参与,才能真正实现校园安全工作持续向好。要针对所有师生员工开展常态化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全员安全防范意识能力。充分发挥学校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能,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对学校各区域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和危害因素、危险源等进行辨识、分析、分级管控的工作要求。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全体师生员工要做好校园安全隐患信息发现上报工作。
(四)统筹规划,推进分步实施。学校双重预防体系是一个融合双重防控机制及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的庞大体系,涉及全校各单位各部门,涉及每一位师生员工,涉及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双重预防体系在规划设计上要具有前瞻性和全局性,既立足于当下,更要放眼未来,既要做好局部,更要放眼全局;在建设上要有整体性和计划性,要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带动的工作思路,统筹推进学校试点建设和全面推动工作,分步骤、分区域、分类别,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走实走稳。
附件:1.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工作考核办法
附件1
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为扎实推进我校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度和力度,充分发挥双重预防体系在防范和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学校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实际,特成立学校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国祥 党委书记
常俊标 校长
副组长:陈广文 党委副书记(常务)
梅宪宾 党委副书记
李学志 党委常委、副校长
李雪山 党委常委、副校长
马治军 党委常委、副校长
刘玉芳 党委常委、副校长
成 员:校内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有关直属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各附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保卫部、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宋卫平担任。
附件2
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认真贯彻执行学校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双重预防体系在防范和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学校双重预防体系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运行,健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奖励与惩罚相结合工作机制,推动学校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工作走实走稳并持续向好,规范建设运行流程和逐级责任落实,确保安全风险可控和校园安全稳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范围。全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内各党群机构、行政管理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单位;学校各单位负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是对学校各单位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的基本要求,是判断和定义各单位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监督全校各单位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及运行情况,负责定期对各单位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年度考核,并给出考核结论、提出奖惩意见建议。
第四条 本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满分为100分,采取逐项扣分方式进行计分,100分扣完后计负分。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单位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情况的考核与奖惩。
第二章 体系建设情况
第五条 学校各单位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双重预防体系工作小组,统筹组织和落实本单位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运行工作,确保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规范、运行顺畅。
未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组织机构或未有效组织落实的,给予责任部门考核计10分扣除。
第六条 学校各单位应按照学校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本单位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
未按要求规范建立双重预防体系规章制度的单位,给予责任部门考核计10分扣除。
第七条 学校各单位风险辨识管控体系应形成“风险点清单、风险等级清单、危险源清单”等书面资料,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应形成“隐患排查项目清单、隐患治理计划清单、上报隐患统计清单”等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没有提供风险辨识管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有关清单的,给予责任部门考核计2分/类扣除。
第八条 学校各单位要按照风险分级管控要求,维护好学校在本单位有关部位设置的安全分级管控公告栏和安全风险告知牌。因维护不力造成损毁的,责令限期整改;未在期限内完成整改的,给予责任部门考核计2分/处扣除。
第三章 教育培训情况
第九条 学校各单位要强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工作的教育和培训等工作,并将其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日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未落实双重预防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教育培训的,给予责任部门考核计10分扣除。
第十条 学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了解学校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的基本要求,掌握本级需要管控的风险点、风险等级、危险源、管控措施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的类别、频次、要求等。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岗位人员不了解有关情况的,给予责任部门考核计2分/人扣除。
第十一条 学校各单位要重视教育培训质量效果,使广大教职工掌握本岗位风险点名称、风险等级、主要管控措施以及辨识危险源、评价方法等,掌握本岗位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与标准、工作程序流程、排查治理方法等。
对考核中发现岗位人员未掌握以上要求的,给予责任部门考核计2分/人扣除。
第十二条 学校各单位要建立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工作教育培训效果检测机制,定期或不定期(每学期不少于1次)检测教育培训效果,督促本单位各级岗位人员掌握和落实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要求。
未进行教育培训效果监测的,给予责任部门考核计10分扣除。
第四章 体系运行情况
第十三条 学校各单位风险辨识管控按年度进行梳理并逐年优化,及时组织好风险分级与管控措施变更等工作。
未按期组织并及时变更的,给予责任部门考核计10分扣除。
第十四条 风险点划分和危险源辨识要自下而上组织实施,让岗位人员充分参与,注重作业活动、作业步骤、管控措施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岗位人员未能充分参与、危险源辨识不到位,未掌握风险点、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的,给予责任部门考核计2分/人扣除。
第十五条 学校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要对照现有管控措施,进行分层次、定频次、逐项检查,确保该体系运行安全顺畅。
存在有明显问题的,给予责任部门考核计5分/处扣除。
第十六条 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要遵循闭环管理原则,按照“通报隐患信息、下发整改通知、实施隐患治理、治理进度反馈、完成治理验收”等流程,确保责任到人、整改到位。
隐患排查治理不符合闭环管理原则要求的,给予责任部门考核计5分/人扣除。
第十七条 由学校排查出的安全风险隐患,由学校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下达整改指令,确定责任部门限期完成整改;由学校各单位自行排查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应及时报学校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责任部门限期完成整改。
有关责任部门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给予考核计5分/处扣除。有关单位未及时报送或不能自行完成需要整改的隐患的,给予考核计5分/次扣除。
第十八条 学校各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无法有效实施管控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没有按要求落实的,给予责任部门考核计10分/次扣除。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规定的考核结论是学校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对学校各单位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考核结果,建议学校在年度考核中对有关单位和人员给予加分奖励。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学校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