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日上午,受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荷刚委托,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尚志东、政策研究室主任郝昭一行到我院交流访问,与我院院长黄进才、党总支书记张银付、副院长韦留柱等进行了会谈。
会谈中,宾主双方就进一步加强合作达成了高度一致,就双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制定交换了意见,并对具体的合作细节与措施进行了磋商。
我院历来重视与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与合作,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是我院最早设立的教学实践基地之一,也是最早在我校设立审判庭的法院之一,我院也聘任了新乡市中院10余位实务专家担任我院兼职教师或校外导师,此次交流访问将进一步加强双方合作,加强我院实践教学环节,促进复合型、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