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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09-10 浏览次数:832

(2021年9月修订)

为做好我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参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修订)》(师大教〔2020〕9号)具体内容,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荐条件

(一)普通类推免生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领导,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具有健康的身心素质。

2.专业主干课程总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前30%(含30%)。有任意课程补考记录者须位于前15%。

3.英语水平等级考试达到国家四级考试水平(成绩≥425)或雅思成绩达到5.0或托福成绩65分及以上。

4.参加国家和校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较强,在各类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者,或在校学习期间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考试作弊及协同作弊者;

(2)受过警告及其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

(3)推荐时已确定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二)“硕师计划”推免生推荐条件

以下1—4条为必备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领导,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具有健康的身心素质。

2.专业主干课程总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前60%(含60%),有任意课程补考记录者须位于前30%。

3.英语水平等级考试达到国家四级考试水平(成绩≥425)或雅思成绩达到5.0或托福成绩65分及以上。

4.志愿到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

5.参加国家和校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较强,在各类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者,在校学习期间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者,参加过一学期实习支教的师范类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考试作弊及协同作弊者;

(2)受过警告及其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

(3)推荐时已确定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7.原则要求“硕师计划”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学生接收单位须填报我校。

8.可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毕业时取得教师资格证。本科毕业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硕师计划”研究生,无法聘为编制内正式教师或特岗教师,将取消培养资格。

(三)“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强家国情怀和志愿精神,有志从事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志愿工作,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

2.综合测评成绩总评排名应在本专业排名的前30%(含30%)。

3.英语水平等级考试达到国家四级考试水平(成绩≥425)或雅思成绩达到5.0或托福成绩65分及以上。

4.获得国家级科技类竞赛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奖励者,或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注册志愿者,或教育教学能力突出、所学专业符合服务地学科专业需求者,或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和奉献精神的优秀学生干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5.身心健康,能胜任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考试作弊及协同作弊者;

  (2)受过警告及其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

  (3)推荐时已确定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具体选拔程序由校团委统一安排。

二、推荐排名计算办法:

1.院党政联席会根据下列条件,严格按照择优推荐的原则,确定人选排名顺序。

2.三年主干课成绩占70%,其中专业主干课占55%,实验主干课占15%。计算方法:三年主干课成绩=(每人三年专业主干课原始总成绩/第一名三年专业主干课原始总成绩)×55;三年实验主干课成绩=(每人三年实验主干课原始总成绩/第一名三年实验主干课原始总成绩)×15。(注:第一名为本专业报名参加推荐免试同学之中成绩最高的,实验课成绩优秀为90分、良好80、及格70)。

3.外语占10%。(1)通过六级的学生英语成绩得分为:每人六级成绩/第一名六级成绩×10。(注:第一名为本专业报名参加推荐免试同学之中六级成绩最高的);(2)通过四级的学生英语成绩得分为:每人四级成绩/第一名四级成绩×5。(注:第一名为本专业报名参加推荐免试同学之中四级成绩最高的)。

4.专业技能占10%。计算方法为专业技能成绩=(每人三年专业技能原始总成绩/第一名三年专业技能原始总成绩)×10。(注:第一名为本专业报名参加推荐免试同学之中成绩最高的,英语四六级原始加分不再计算);该项计算方法见《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条例》,相关材料的真实性由学院进行认定。

5.综合素质测评(综合素质分=综合测评分—专业素质分)占10%。计算方法:(每人三年综合素质原始分之和/综合素质第一名原始分值)×10。(注:综合素质第一名为本专业报名参加推荐免试同学之中综合素质分最高的。)

6.计算分数时,按四项得分总和进行总排名,总分排名看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并列,再看第三位,若出现并列,以专业主干课程、外语成绩、综合测评依次优先。

三、推免工作有关说明:

1.凡符合推荐基本条件同学,在规定时间内自愿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免试资格。

2.同专业内排名以推荐排名计算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排名涉及到不同专业时,排名方法依据本人推荐排名计算名次在本专业内学生总数的所占百分比值由小到大排序;排名涉及其他资格要求时,根据资格获得情况先进行分档。

3.其他类型推免生按学校文件政策执行。

4.推荐人选确定后进行公示,对不符合推荐条件或者存在舞弊行为的学生经核实后取消推荐资格,推荐资格依次按照排名后延。

5.被推荐为免试研究生的同学不得参加当年的全国研究生统考。

6.凡是与上级文件要求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7.本规定从2018级开始实行。

8.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化学化工学院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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