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甫书院工作职责

日期:2025-06-24浏览量:10

俊甫书院工作职责


俊甫书院是对学校优秀本科生实施特别培养的荣誉书院,协同相关学院做好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及学校的决定、决议,全面负责俊甫书院的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二、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俊甫书院重大事项。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三、负责组织拟订和实施俊甫书院发展规划、行政管理制度、教学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年度工作计划。

四、做好与相关学院和职能部门的教育教学管理协调衔接工作,构建俊甫书院、学院和职能部门协同育人机制。

五、协助学院制定招生计划、学生选拔方案、动态调整方案,并协助组织实施。

六、协助学院做好相关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修订和前沿课程、交叉课程建设工作。

七、建设具备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特色的通识教育课程。

八、协助学院做好各类导师聘任、使用和管理工作。

九、做好专家委员会、院长联席会和部门联席会的相关组织工作。

十、负责俊甫书院教职工考核及有关评先评优、奖惩工作。

十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教职工队伍建设,做好干部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督促检查授课教师、导师和教职工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十二、负责俊甫书院软硬件设施和文化建设,做好“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

十三、负责俊甫书院日常事务和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工作。

十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十五、完成上级和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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