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基金
NSFC
校内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的通知》(教办科技〔2025〕120号)要求,经过学校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省教育厅研究确定了202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下称“重点项目”),现将我校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重点项目计划分为资助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
资助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由省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每项3-5万元)。
指导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由项目组自行筹措。
2.重点项目的完成周期一般为2个年度,2026年度项目应于2027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执行满一年(2026年12月31日)之后,随时可在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下称“云平台”)申请结项。
3.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预算执行及监督检查等管理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和《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优化科研生态环境的若干意见》(豫财科〔2021〕57号)等国家、省有关财务、科研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科研经费。
4.项目负责人要根据研究需要组成课题组,科学分工,协同创新,确保项目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5.项目负责人须登陆云平台,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2025版),于2025年8月15日前通过云平台提交。任务书经学校和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负责人可依托云平台下载计划立项通知书。任务书和立项通知书由项目负责人留存,作为项目验收依据。
6.特别提醒:项目间接费用=(项目直接费用-设备购置费)×30%
联系人及电话:苗国义:3326810 贺品瑜:3326211
附件:
1.我校202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资助计划立项名单
2. 我校202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指导计划立项名单
科技处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