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一流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2〕93号)文件精神、《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师大教〔2023〕4号)和《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以学生为本,公正、公平、公开的基本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左红亮 姜 良
副组长:裴永刚 王 岩
成员: 黄广月 高福根 王凤产 李海锋
李 沛 高岩锋 袁 刚 毛悦梅
二、计划名额
根据学校“转出无限制,转入达条件”的基本原则,结 合我院教学资源等实际情况,仅对转入学生名额实行数量控 制,并且不接受大三、大四学生转入。四个专业拟转入计划 总名额分别为:
专业名称 | 2023级转入(人) | 2022级转入(人) |
60 | 35 |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20 | 10 |
应用统计学 | 20 | 10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 | 10 |
备注:
1.表中转入名额为专业大类内转入和跨专业大类名额之和;
2.未修过“数学分析”和“高等代数”课程的2022级学生,需留级到2023级。
三、转入基本条件与考核办法
(一)转入基本条件
在满足学校条件的基础之上,转入我院学生必须在高中为理科,且需满足以下条件:
1.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转入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高考数学成绩≥120分;
(2)高考数学成绩≥115分,且大学期间没有出现挂科情况;
(3)高考数学成绩≥105分,且大学期间没有出现挂科情况,且入学以来绩点排名位于专业前30%;
(4)获数学类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或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
2.其他专业转入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高考数学成绩≥105分,且大学期间没有出现挂科情况,且入学以来绩点排名位于专业前50%;
(2)获数学类竞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国家级奖项。
(二)转入考核办法
1.高考数学成绩≥130分者,直接参加面试;
2.高考数学成绩<130分者,需先参加笔试,然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1.2比例确定面试名额,入围者参加面试;
3.笔试科目为“高等数学”,考试范围为:函数与极限,导数与微分,微分中值定理与导数的应用,不定积分,定积分,定积分的应用;
4.入围面试者,按照(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核算最终分数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直接参加面试者,笔试成绩均按笔试第一名成绩计算,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
5.面试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不予转入。
四、考核小组
组长: 左红亮 姜 良
副组长:裴永刚 王 岩
成员: 黄广月 高福根 王凤产 李海锋 曹林芬
董 乐 高岩锋 袁 刚 毛悦梅 崔鲁宾
五、补充说明
1.学生需自主提供必要的纸质证明材料,如高考成绩单、大学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绩点排名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需加盖转出学院公章。
2.该方案解释权归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自主选择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