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省教育厅2015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04〕16号文件和中办发〔2014〕5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省教育厅今年将设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现将2015年度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项目分为:(1)一类课题,研究年限为2年;(2)二类课题,研究年限为1年;(3)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研究年限为1年。 一类、二类课题根据选题指南(附件1)提出的研究方向申报。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由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自拟题目申报。课题应立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问题设计研究题目,切忌空泛。 二、申报资格 1.申报对象是:高校党务和政工干部,辅导员和班主任,其它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人员。 2.申报者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攻关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质量的相关科研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课题的实际支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一类课题限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报;二类课题限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学位)的人员申报;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限一线专职辅导员申报,申请者及课题组成员年龄一般应在40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4.承担省级以上(含省级)课题或承担省教育厅计划内科研课题的主持人,课题没有结项或完成任务不合格者,不得申报该项目。 5.已获得国家社科规划、教育部社科规划、省社科规划资助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者,以及申报2015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其他类别研究项目者,不得以同名重复申报该项目。 6.每个申请者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项目。 7.离退休教师、学校非在编人员、在校学生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但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8.课题组成员要结构合理,一般不得少于3人,并由申报人担任组长。 三、项目课题要求和选题范围 根据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实际,省教育厅拟定了2015年度研究项目选题指南。申报一类、二类课题必须在指南中选择,实行原题申报,超出指南之外的课题申报不予受理。 四、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 1.各学院主要审核申请书的内容、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申报材料由各学院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2.《申请评审书》(附件2,用A4纸打印)一式2份。各类课题不限申报数量,无申报费;项目申报结束后,不得随意变更申报项目类别及结项形式。 3.根据省教育厅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经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审核通过的课题方可报送社科处。 请各有关单位于2015年5月11日前将《申请评审书》和申报一览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tianxy@htu.edu.cn,并将申报材料报送文科楼312房间,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田小勇 电话:3326108。
社科处 2015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