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文化和旅游部优秀旅游学术成果奖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优秀旅游学术成果评奖办法》,现将2015年度文化和旅游部优秀旅游学术成果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二、注册步骤 三、申报要求 (一)评奖范围 2、本国作者同外籍作者合作的科研成果,必须是中国大陆境内作者任主编或第一署名人,或本国作者完成的篇幅在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3、申报参评的学术成果,个人成果限报一项,个人可兼报一项集体成果;集体成果由第一作者提出申报,如第一作者因某种原因不申报,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作者申报,但须附委托书。 4、申报参评的学术成果,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专著、教材经国家正式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且具有完整的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2)论文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期刊和报纸公开发表,且有CN刊号,字数在3000字以上。收入论文集者,同本条第(1)款。(3)未公开出版的研究报告须有实际采纳机构的有效证明文件。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书下载地址详见申报主页上的“申报材料下载”处。(申报书可在线填写,也可离线填写)。 2、个人在线提交的申报书须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收到审查合格意见后,方可提交纸质版申报书及成果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不予接收。 3、《申报书》纸质版要求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同时提交参评成果(专著类、教材类提交参评成果原件5份;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提交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5份。论文类成果,可将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所在页在内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参加评审。)及证明参评成果思想政治水平、学术价值、实际应用价值、社会影响和实际效益的佐证材料各一式5份。如参评成果为英文,请同时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中文摘要。(纸质版一式6份,及电子版一份。) 4、所有需要网上申报的材料,请于7月14日下午17时前申报完成。所有纸质材料需学院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请各学院于7月14日下午17时前将所有纸质材料报送至文科楼313室成果管理科杨上上处,逾期不予办理。联系电话:3328679。 社科处 2015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