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25年度学术交流年中总结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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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术交流管理办法(修订)》师大科〔2024〕5号规定,请各相关单位认真总结并提交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学术交流情况总结,包括学术交流年中工作总结(附件1)和学术交流基本情况统计(附件2)。学术交流开展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学术交流基金预算分配的基本依据之一,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如实提供。 请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17014@htu.edu.cn(科技处邮箱)或skc@htu.edu.cn(社科处邮箱),纸质版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致远楼511(科技处)或504(社科处)。 科技处联系人:贺品瑜 联系电话:3326211 社科处联系人:张 续 联系电话:3328863 科技处 社会科学处 2025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