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关于选派第三批“省博士服务团”到基层挂职锻炼的通知》(豫组通〔2004〕44号)精神,现将我校选派干部参加“省博士服务团”到基层挂职锻炼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选条件
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获得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有一定工作经历;有专业特长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岗位安排和锻炼时间
根据实际情况,挂职担任省辖市政府领导助理;县(市、区)政府、省辖市直机关、省辖市管企事业单位的副职或助理;省管企业中层领导及助理;重点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等。服务锻炼时间一般为一年。
三、选派工作的组织及时间安排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根据通知精神,在本单位广泛发动,组织报名,并结合本单位后备干部培养计划,提出推荐人选,于11月26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推荐人选经学校研究决定后,向上级部门报送正式人选。
组 织 部
人 事 处
2004年11月18日
附表
河南省第三批博士服务团人选推荐表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出生年月 | | 文化程度 | | 健康状况 | |
参加工作时间 | | 入党时间 | | 工资情况 | |
籍 贯 | | 专业技术职务 | | 从事专业 | |
工作单位 及职务 | |
家庭住址 | |
何时毕业于 何校何专业 | |
服务意向 | |
工 作 学 习 简 历 | |
主 要 表 现 及 业 绩 | |
推 荐 单 位 党 组 织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学 校 党 委 意 见 | |
备 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