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研究生申报2025年河南省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5-06浏览:180

各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毕业生先进典型,引导广大毕业生为建设教育强国矢志奋斗,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5112号)要求,根据我校《关于评选2025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和《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修订)》(师大研〔2020〕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推荐研究生参评2025年省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25年毕业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符合我校《关于评选2025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的基本要求和优先条件;

2、在校已完成学位论文送审的应届毕业研究生;

3、在校期间综合测评均在50%以内(含50%);

4、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门课程或规定的总学分,并且考试成绩在86分(含86分)以上的课程门数达到80%(含80%)以上;

5、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以上奖励;

6、在校期间,以为第一署名单位在中文核心期刊或国际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学术论文1篇(含1篇)以上,篇幅不少于2个版面(不足2个版面降低一个级别),申请者应为独著、第一作者或除导师外第一作者;或完成省部级以上鉴定成果,鉴定结论为全国先进水平,申请人为主要完成人,省部级前5名,国家级前8名;或参加专业性各类综合或单项竞赛,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省部级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

7、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三、指标分配

学院

名额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

抗病毒性传染病创新药物全国重点实验室

1

水产学院

1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1

旅游学院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法学院

1

社会事业学院

1

美术学院

1

音乐舞蹈学院

1

体育学院

2

环境学院

2

历史文化学院

1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3

数学与统计学院

4

物理学院

5

商学院

4

文学院

3

外国语学院

2

生命科学学院

5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3

教育学部

5

化学化工学院

5

总计

54

四、有关要求

1本单位推荐的研究生的有关材料,按照我校“关于评选2025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中报送要求开展,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2省教育厅对各学校(单位)报送的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后,确定最终表彰名单。已获得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称号的学生,毕业离校前出现结业、未取得毕业资格、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以及违反法律和校规校纪等不适合授予“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称号等相关情况的,须撤销其荣誉称号,相关学院需向学校呈报取消其“省优秀毕业生”称号的书面报告,学校按规定程序报请撤销其优秀应届毕业生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和相关审批材料。



联 系 人:孟玲玲

联系电话:0373-3329236

电子邮箱:hnsdygb@htu.cn

报送地址:文渊楼113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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